蜀山街道2005年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蜀山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积极鼓励各类投资者兴办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创新企业管理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蜀山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一、招商引资
凡当年新引进的内外资项目在蜀山街道范围内落户并新批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的,给予街道内合作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以下奖励:
1、引进外资按外商资本实际到位的额度奖励3‰,外资到位以验资报告为准。
2、引进内资(杭州市外的资金)按实际到位的内资额度奖励1.5‰,内资到位以工商注册验资清单为准。
3、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凡征用土地的,且单个项目实到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返回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的奖励,奖励标准按区实际返回给街道的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的50%计算。
二、科技创新
凡当年各类企业有下列科技创新项目的,分别给予奖励:
1、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的奖励50000元;省级的奖励20000元;市级的奖励10000元;区级的奖励5000元。
2、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为国家级的奖励50000元,省级奖励20000元,市级奖励10000元,区级奖励5000元。
3、产学研合作:凡企业与大专院校、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科研中心或研发基地,具有具体研发项目并挂牌成立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含开发新产品):经认定为国家级的,每只(项)奖励10000元,省级的每只(项)奖励3000元,市级的每只(项)奖励2000元。
5、科技进步奖:企业产品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每只奖励20000元,二等奖的每只奖励10000元,三等奖的每只奖励5000元;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每只奖励10000元,二等奖的每只奖励5000元,三等奖的每只奖励3000元;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每只奖励5000元,二等奖的每只奖励3000元,三等奖的每只奖励1000元;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每只奖励3000元,二等奖的每只奖励1000元,三等奖的每只奖励500元。
6、专利发明:企业发明专利产品,每只奖励1500元。
三、技术改造
积极鼓励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凡企业当年引进先进技术,对落后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不新征土地),且改造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按投资额5‰的奖励。投资额的确定以企业投资的设备清单、入账的财务发票为依据,技改项目必须完工投产,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确认。
四、创品牌
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凡当年获得下列品牌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1、著名商标:企业商标被评为著名商标,国家级每只奖励20000元;省级奖励10000元;市级奖励5000元;区级奖励3000元。
2、名牌产品:企业产品被评为名牌产品,国家级每只奖励20000元;省级名牌产品的每只奖励10000元;市级名牌产品的每只奖励5000元;区级名牌产品的每只奖励3000元。
五、创新企业管理
凡当年各类企业有下列创新企业管理模式的,分别给予奖励:
1、体系认证: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ISO14000环保认证的,每家一次性奖励1000元,企业产品通过国际标准经确认的,每只奖励1000元。
2、企业信息化应用:凡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制造、过程控制信息化、电子商务等项目实际应用的,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奖励。
3、管理创星级:经区管理创星级办公室验收合格,获得企业管理二星级的奖励3000元,三星级的奖励5000元,四星级的奖励7000元,五星级的奖励10000元。
六、做大做强企业
1、对年工业销售收入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或已达到亿元以上且年工业销售收入增长50%以上或当年工业销售收入净增1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同时达到上述条件的,不重复计奖。
2、鼓励企业上市,给予上市企业3万元的奖励。
3、大力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公司,给予每个组建集团的企业1万元的奖励。
4、年终评比街道十强企业,评比标准及奖励政策另行制订。
七、引进人才
人才包括本科(国家认可)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凡蜀山街道所属的各类企业当年新引进的各类人才(经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登记,订有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实行以下奖励:
1、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博士生一次性奖励1500元。
3、高级职称技术人才一次性奖励1500元。
八、本奖励办法从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
200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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